7月10日,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對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目錄有關安排進行公示的公告”,此次是落實去年國務院會議精神,改革職業資格管理的一項措施。那么,本次公告到底有哪些職業資格將退出“職業資格目錄”,涉及哪些職業?
退出“職業資格目錄”是否意味著取消了相應的職業資格?
國家為何要推動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職業資格目,意義何在?
就這樣大家最關心的問題,“佳世國際招投標”小編將綜合網絡信息,為大家一一解讀。
一、人社部:年底前將有76項職業資格退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
7月10日,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對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目錄有關安排進行公示的公告”,公告稱:為貫徹落實2019年12月3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擬分批將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目錄。
其中: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的14項職業資格(涉及29個職業)擬于9月30日前第一批退出;
其他部門(單位)組織實施的66項職業資格(涉及156個職業)擬于12月31日前第二批退出;
與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關的職業(工種)擬依法調整為準入類職業資格
這就意味著,年底前將有76項職業資格退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共涉及185個職業。
二、各批次退出及調整職業詳細信息
第一批次:擬于9月30日前退出,涉及14項職業資格,29個職業;
第二批次:擬于12月31日前退出,涉及66項職業資格,156個職業;
擬依法調整為準入類職業資格,與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關的職業(工種):
三、注意:退出“職業資格目錄”≠取消職業資格,
為了建立職業技能等級制度,推動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職業資格目錄,2019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39號)曾要求,“大力清理簡并種類過多、劃分過細的資質資格許可事項”“推動技能人員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分批調整退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19年底前建立完善職業技能等級制度,推動實現由用單位和第三方機構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頒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政府不再頒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2020年底前將國家職業資格數量再壓減一半以上”。
為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經反復研究,征求有關部門、地方和企業、勞動者意見,并經國務院同意,決定統籌技能人員評價機制,推動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職業資格目錄,分步取消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推行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推進技能人才評價制度改革,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勞動者就業創業需要。準入類繼續實行職業資格目錄管理;水平評價類按照“先立后破”“一進一退”原則,由通過全社會公開遴選的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和用人單位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退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
國家建立推行面向技能人員的職業技能等級制度,推動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中的技能人員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退出目錄轉為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實施社會化、市場化評價,這是我國職業資格制度改革新的重大舉措和方向。
未來,我國職業資格制度會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職業資格制度指的就是實施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式管理的職業資格。廣義的職業資格制度則包括面向技能人員的職業技能等級制度和面向專業技術人員、準入類技能人員實施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式管理的職業資格制度。
推動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不是取消相應職業和職業標準,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評價,而是由資格評價改為技能等級認定,改變了評價發證主體和管理服務方式,主要實行“誰用人、誰評價、誰發證、誰負責”,政府主要做好開發職業標準等公共服務,對評價主體進行監管和服務工作。建立更加符合市場經濟體制需要的、政府與市場關系更科學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真正發揮用人主體作用和社會組織作用,充分發揮市場評價指揮棒作用,更好支持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為技能人才成長成才提供更加廣闊的天地。
四、推動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職業資格目錄,具有多重意義
在我國,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是與學歷證書制度并重的“雙證書”制度之一,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科學評價人才的重要制度,也是國際通行的人才評價制度。
我國自1994年實施職業資格制度,二十多年來,職業資格制度不斷發展并逐步完善,對提高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能人員素質、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發揮了積極作用。
與此同時,這一制度在實施過程中也存在一些突出問題,集中表現為考試太亂、證書太濫:
有的部門、地方和機構隨意設置職業資格,名目繁多、重復交叉;
有些機構和個人以職業資格為名隨意舉辦考試、培訓、認證活動,亂收費、濫發證,甚至假冒權威機關名義組織所謂職業資格考試并頒發證書;
一些機構擅自承辦境外職業資格的考試發證活動,高額收費等,社會對此反應強烈。
為有效解決上述問題,2007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清理規范各類職業資格相關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07〕73號)。
2014年7月到2016年12月,國務院先后分七批取消434項職業資格,占國務院部門設置職業資格總數的70%以上。
2017年9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向社會公布了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共包括140項職業資格。
建立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是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和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舉措。
減少取消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對解決職業資格過多過濫、降低就業創業門檻、激發市場主體創造活力等發揮了積極作用。
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職業資格目錄,推行面向技能人員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制度,具有多重意義。
近年來,隨著我國職業資格制度改革的深入推進,技能人員職業資格數量大幅減少,造成社會和市場上技能人才評價載體嚴重缺失,企業和勞動者紛紛反映沒有相應的職業能力證明,影響企業選人用人以及勞動者求職就業和成長成才。
同時,我國經濟發展過程中面臨技能人才短缺的狀況,亟待通過加強技能人才評價工作,促進發展壯大技能人才隊伍,亟需進一步深化技能人才評價制度改革,建立更加符合市場經濟體制需要的評價機制,為企業職工和廣大勞動者提供職業技能評價服務,為企業選人用人以及勞動者求職就業和成長成才提供依據和支撐。
環視制造業發達國家的做法,他們的高級技師技能水平評價基本沒有由行政部門認定的,普遍是由市場和社會認定的。
有的制造業企業對本企業技能突出的大工匠給予高薪,個別人年薪甚至達到總經理的4倍。這些大工匠并沒有拿過什么資格證書,完全憑借精湛的技藝贏得廣泛的市場認可。
據此,建立并推行面向技能人員的職業技能等級制度,改變現行以政府為主導的評價模式,向市場和用人單位充分放權,既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政府職能轉變的體現,更是一場形成以市場為導向的技能人才培養使用機制的革命,長遠看,有利于破除對技能人才成長和弘揚工匠精神的制約,促進產業升級和高質量發展。
從當前來看,推動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職業資格目錄:
一是有利于厘清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和職業技能等級制度的關系,形成廣義的國家職業資格制度體系。
二是有利于從頂層設計角度,統籌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評價體系,形成科學化、社會化、多元化的技能人才評價機制。
三是清晰政府和市場關系,充分發揮市場活力,激發用人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活力。
四是更好激發技能人才自我發展動力,主動提升技能水平,更好開展國家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從長遠來看,將技能人員水平評價由政府認定改為實行社會化等級認定,接受市場和社會認可和檢驗,這是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形成以市場為導向的技能人才培養使用機制的一場革命,有利于破除對技能人才和弘揚工匠精神的制約,促進產業升級和高質量發展。對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推動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完善職業教育制度,推進我國從技能大國向技能人才強國邁進,更好地支撐中國制造2025戰略、中國制造走向中國創造具有重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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